匆匆十载

并无

花以她冠名

题记是鸢尾花书签上的句子,觉得适合摄医就写了。可能是糖吧??好像是刀?有私设,艾米丽与约约年龄相仿,大概都是三十多岁。很短小,真的很短小,没有什么了就是短。

 

 

“怀着最后的落寞,我守候着花开的感动。”

 

—— 题记

 

 

我有一位很喜欢的人, “艾米丽·黛儿” 。她的名字如同我爱的鸢尾花一样,美得令人为之动容。

 

 

我与她相恋时,冠以她一个外名,“鸢尾”。

 

 

第一次向她表达爱慕之情,是横溢笔尖。我手握着别着鸢尾的羽毛笔,为她写着我原创的诗集。落笔,我于桌案上幻想着那位小姐收到时的欣然样,心中流露出一副向往。

 

 

“约瑟夫·德拉索恩斯。”

 

 

信的末尾以我的名结束,而信的开头以她的名起始。

 

 

“黛儿小姐。”

 

 

过了约莫一星期,我收到一封署名为她的信件,得知我与她两情相悦后,我们开始了正式的恋爱。

 

 

“鸢尾。”

 

 

“我想请你为我的拍摄模特。”

 

 

她爽快答应,并未踌躇。

 

 

我带着相机,与她来到德国一座不知名小镇的鸢尾花田里。

 

 

午后晴朗,她的脸颊日光熠熠,裙角边上也沾染了芬芳。我将鸢尾别在她的头上,又采撷几朵于她手掌,示意她笑对相机。

 

 

她明白,嘴角扬起弧度。微醺的风儿此时不经意路过,悄悄吹乱她的发梢。快门的声响回荡,那美好的一瞬如此定格。

 

 

她迫不及待挽起我的手,想要看清相中的她。我将相片递给她,她轻轻放在心口,洋溢着灿烂的笑。见状,我并未惊扰,只将笑意埋在眼中。

 

 

“很漂亮,我很喜欢。”

 

 

她踮起脚,在我脸上留过一次绵长而悠远的吻。她脸上似乎挂着夕阳,悄悄对我说是表扬。

 

 

她的身上徜徉着鸢尾的香,却不显得欲盖弥彰。我环抱着她,在花田里肆无忌惮地戏耍。

 

 

“等我们白头,我们再来这儿疯一场,好吗?”

 

 

“好。”


 

我答应了她。

 

 

几年后,我与她步入了教堂。

 

 

她穿着印有鸢尾花纹的婚纱,挽着我的手,一同走进教堂。

 

 

“你愿意吗,我的鸢尾。”

 

 

“我愿意。”

 

 

她笑着回应,就和那时花田中的鸢尾一样,美得令人动容。

 

 

「我爱你,胜过那时花田中的鸢尾,却又像极了那时花田中的鸢尾。」

 

 

与她相恋总是不敢大胆,从未说过“爱”这字眼。那天我注视着她如山水般的盈盈眉眼,说出了那句深埋于心的话语。

 

 

“我爱你。”

 

 

三十二年后,我们都从桃腮粉面到了白发苍满,所幸流光百转,佳人依旧。三十二年间,我们有了一个孩子,是位同她一般美好的女孩子。

 

 

阳光洒落在窗框边的鸢尾上,我伸出手,去探索像那时一般温暖的日光。春风又扬起她的发梢,唯一美中不足的是已经花白,我再不见她的青丝。

 

 

“我们今日,再去那片花田吧,鸢尾。”

 

 

“好。”

 

 

随着年龄增长,我们都行动再不似从前轻快,身体素质俞来俞下降,只得走一阵,歇一阵。常常是她走不动了,还似少年时那般像我撒娇。

 

 

等到达时,已是午后,同那时一般,日光晴朗。

 

 

我悄悄带了些她喜爱的甜点,藏在了我的衣兜中。

 

 

我挑出一朵偏红的鸢尾,别在了她的发梢。

 

 

“白发带花君莫笑,岁月从不败美人。”

 

 

即使她容颜不再,韶华早逝,但她的美是刻在骨子里的,即使是白丝,那朵鸢尾却不显得突兀,反倒锦上添花。

 

 

她站在相机前,脸上挂着一副慈祥的笑,身后是一片绚烂。微风又拂发梢,芳香惹及裙角,快门的声响并没有太快到来,似是半路滑了一跤。过了几秒,方至。

 

 

这台相机还是那时的老式相机,用了将近四十年,却从没有要替换的念头,你若问我为何,我只答它是我与鸢尾的情缘。

 

 

她又似那时,挽着我的手,迫不及待看清。

 

 

我递给她,她却将它放在我的心口,我鼻尖酸楚,不知到底该是什么滋味。她环抱着我,香气扑鼻,仍不显欲盖弥彰。

 

 

我将衣兜中的甜点拿出,放入她的口。

 

 

她伴随着泪水吞并,我未曾读懂,只觉一阵说不上来的怀念。

 

 

她六十一岁时,离开了人世。

 

 

挽联与哭声只显得沉重,台前的黑白照片不得不让我怀古伤今。

 

 

遇见她后,我便不懂得控制情绪,泪珠再不受控制,争先恐后逃出眼眶。

 

 

若不是回忆太过温柔,我也不见得有如此难过。

 

 

“你离开我了吗,鸢尾。”

 

 

我望着那黑白照片,此刻只显得一片寂静,享年六十一岁的字过于刺眼。

 

 

我选择将她埋在那片花田,即使她离我很远。

 

 

她走后,我再不种植鸢尾,窗边的花儿再不打理,任其季末的花恰萎于地。我将那台相机盖上白布,藏在阁楼,任其落灰。

 

 

我不敢拥有一个冠冕堂皇的理由去怀念她,我太过于害怕关于她的一切回忆。

 

 

第一次明目张胆地怀念她,是横溢笔尖。我用布满皱纹的手握着已旧的羽毛笔,为她写着我原创的诗集。落笔,我于桌案上幻想着那位小姐收到时的欣然样,心中流露出一丝悲楚而又向往。

 

 

信的末尾以我的名结束,而信的开头以她的名起始。

 

 

可我再没等到她的回信。

 

 

浑浑噩噩过了六年,我选择在她的墓碑旁自行结束生命。

 

 

她走了,我再没笑,再没为他人拍过一张照,再没闻过鸢尾花香。我挖了一个深坑,躺在了土壤。用我那苍白而无力的手,一点点将自己埋没,直到窒息。

 

 

痛苦与落寞交织着,恍惚间我闻到了她的香。

 

 

我自杀那会,正巧是鸢尾开花的时候。

 

 

空气俞加稀薄,我逐渐没了意识,我想我活得够久了,我要来见你了,我爱的鸢尾。

 

 

「艾米丽·黛儿,享年61岁。」

 

 

「约瑟夫·德拉索恩斯,享年67岁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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